关于省法学会会员换发《中国法学会会员证》的通知
各系、部、处、室:
接陕西省法学会通知,为了加强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,建立和完善会员发展、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新机制,根据新《中国法学会章程》和《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会字[2009]45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各级法学会的会员统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,统一换发新的《中国法学会会员证》。省法学会决定从8月份起,启动会员信息核实和新证换发工作,重新建立会员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,请新入会和已入会的同志填写《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申请表可从www.chinalawsociety.org.cn/index.asp中国法学会网和www.sxfx.org.cn陕西法学网下载),随表附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。
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,及时传达给省法学会会员及有关同志,并将申请表及照片统一报送科研部,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9日,逾期不再办理。
科研部
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